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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项目计入工资总额,哪些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
2013-03-26 阅读:866次 点击下载
一、哪些项目计入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具体到员工个人也就是员工在一定时期内实际得到的工资总数,具体的说就是我们的实得工资。“一定时期”一般是按月计算的,当然也有其他的计算方式,比如年薪制。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以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哪些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